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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务院决定依法对西安地铁“问题电缆”一事严格承担解释责任,进一步加强全过程全链条各方面的监管,确保质量安全。
西安地铁“问题电缆”事件曝光后,国务院有关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进行调查解决。 经调查,此案是重大公司制售劣质品违法案件,是有关单位人员内外勾结、购进劣质品的违法案件,也是有关地方政府职能部门疏于监管、失职、部分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违纪的违法违纪案件。
为了严肃法纪,保护公共利益,国务院决定:一是责成陕西省人民政府向国务院进行深入书面检查,国务院通报批评。 二是陕西省依法逮捕了相关违法生产公司的8名犯罪嫌疑人,依法负责解释解决了相关地方职能部门的122名负责人,包括厅级16人、处级58人。 另外,对中央企业驻陕西省机关的19名相关人员进行了立案侦查。 并且有关部门和地方要深入核查陕西移交的问题线索,依法纪事解决。 三是陕西依法吊销相关违法生产公司的所有认证证书和驰名商标认定,吊销营业执照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四、全面深入调查相关工程项目,尽快完成“问题电缆”的所有拆除更换。 在全国开展电缆产品专项整治,排除和消除生产过程中的各种安全隐患,促进产品质量的提高。 五是大幅度提高关系群众生命安全质量的违法价格。 要深入吸取教训,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进一步全面加强质量监督管理。 严厉打击贩卖假冒、不正当竞争等行为,将严重违法违规公司依法驱逐出市场,严厉打击不作为、乱为、执法不公,坚决惩治腐败问题,“零容忍”侵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 完善招标和设备材料采购制度。 加强企业广告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严格各环节、各级关口,切实保障质量安全。
(原标题:国务院依法加强对西安地铁“问题电缆”事件的严格解释责任,加强全过程全链条各方面的监管,确保质量安全来源(中国政府网) )。
标题:“国务院严厉问责西安地铁“问题电缆”事情:逮捕19人 问责12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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