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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后,环境保护部对山东两家汽车生产公司开出了超过3800万元的大罚单。 这不仅是新法实施后环境保护部开出的第一张最大的罚单,也是对汽车公司的第一次处罚。 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局长田为勇今天在信息通风会上解释说,造成这种重罚的原因之一是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要求,二是两家汽车企业多次故意伪造和生产车辆。
田为勇表示,环境保护部将依法对包括整车生产公司在内的违法公司进行迅速、重罚,建立整车公司、发动机公司、后解决公司等违法行为黑名单,实行多部门联合惩戒。
被处罚的两家公司是唐骏欧铃汽车制造企业(以下简称唐骏欧铃)和凯马汽车制造企业)以下凯马汽车)。
据介绍,年1月1日至年5月31日,唐骏欧铃生产的109辆车辆型号zb1020adc0f (发动机型号4l18cf )轻型柴油卡车排放的碳氢化合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排放量为“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和测量方法”
这109辆车的违法所得约为11万元,商品价值金额为346万元。
同一时期,凯马汽车生产的8辆车辆型号为kmc1033a25d4 (发动机型号4l18cf )的轻型柴油卡车排放的碳氢化合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排放量也超过了上述标准第四阶段限值的要求。 这8辆凯马汽车的违法所得约1.3万元,商品价值金额近26万元。
除了这8辆转向架外,凯马汽车上还有318辆车辆型号为kmc1042llb33p4 (发动机型号4dw93-84e4 )的重型柴油机卡车污染控制装置虚假二次充电,假冒排放检测合格的产品出厂销售。 其违法所得约72万元,商品价值约1525万元。
与唐骏欧铃的违法行为相比,根据环境保护部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除没收唐骏欧铃违法所得11万元外,还没收了商品价值两倍的罚款692万多元,罚款共计近704万元。
对凯马汽车8辆车的超额排放限值,环境保护部开出的罚单,没收违法所得1.2万多元,为商品价值两倍罚款51万多元,罚款共计53万多元。 针对318台车污染控制装置造假、灌装、出厂销售排放检测合格产品问题,环境保护部没收违法所得近72万元,并处商品价值罚款3049.66万元,罚款3121万元。
为什么处罚这么严厉? 田为勇表示,自去年以来,在环境保护部开展的汽车环保达标监督检查工作中,多次发现这两家企业存在故意造假、不达标车辆行为,在领域产生了不良影响,严重影响了汽车排放标准的升级效果,环境保护部为两家企业
年1月,环境保护部开展柴油车专项监督检查,按照标准规定抽取凯马汽车和唐骏欧铃车辆进行实验检测。 “此次抽查对山东凯马、唐骏欧铃各3辆轻柴油车进行了排放测试,测试结果均不合格,超标情况严重。 ”田为勇表示,抽查显示,凯马汽车3辆重型柴油车存在“作假、灌装劣质品、假冒检验合格产品出厂销售”的行为,且这些行为存在主观故意,违法行为性质恶劣
田为勇表示,从国际上看,任何公司或个人在产品中安装功能缺失或故障的obd系统都属于二次充电或作假。
修订后的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生产超标排放的汽车和污染控制装置是虚假的,为“商品价值的两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但环境保护部今天下达的商品价值的两倍罚款,未达到法律规定的上限。
新大气污染防治法确定要求省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实施新生产汽车环保达标监督管理。 对此,田为勇表示,法律的这一要求改变了过去监管部门的不确定、职责划分不明确、处罚依据不足的问题。
他表示,环境保护部将建立汽车环境保护达标监督检验及汽车环境保护检验机构监督管理制度,配合质检总局的研究建立环境保护召回制度,将汽车环境管理纳入环境保护监测和监管执法体系,确保汽车环境保护检验数据的质量。
环境保护部还依法要求汽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生产、进口公司向社会公开其生产、进口汽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排放检测和污染控制技术等环境保护新闻,配备汽车环境保护新闻和车辆清单,向社会公众和政府有关部门提供新闻查询服务。
其次,环境保护部要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继续加强对新生产汽车环保达标的监管,比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基本情况,对整车生产公司、发动机生产公司、后解决生产公司以及其他环保关键零部件生产公司加强监管力度,常态化、 由不定期组织开展新车产销环节监督检查,严厉打击篡改、隐藏、虚假、未公开车载诊断系统( obd )软件
标题:“汽车排放超标且多次造假 环保部首开近4成千上万元大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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