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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8日在回答投资者提问时确定,企业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发生重大变化等18条未公开新闻为内部新闻。
证券监督委员会表示,根据《证券法》第七十五条,证券交易活动中对企业经营、财务或者该企业证券市值有重大影响的未公开新闻为内幕新闻。 以下新闻均为内幕新闻:企业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企业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财产购买的决定企业签订重要合同,是企业的资产、负债、 有可能对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的企业未能偿还重大债务和到期重大债务违约情况的企业发生重大损失或者重大损失时企业生产经营外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的企业董事、 三分之一以上监事或经理持有变更企业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有股份或控制企业情况发生较大变化的企业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和申请破产的决定。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依法规定, 被宣告无效的企业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企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的企业分配股利或增资的计划企业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化企业债务担保重大变更企业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 出售或报废一次性超过该资产30%的企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可能依法承担重大损害赔偿责任的上市公司收购方案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对证券交易价格影响较大的其他重要新闻。 / br// h /
标题:“证监会认定18种未公开新闻为内幕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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