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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9月1日获悉,经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中国结算调整了证券账户业务收款标准。 调整后的证券账户业务收款标准自每年10月1日起执行。
具体来看,收款项目由证券开户、证券账户登记资料变更、证券账户补充、证券账户合并、账户转账、证券账户注销、股东账户卡人工费7项调整为证券账户开立、账户登记资料变更以及账户注销3项。
沪深股票账户开户费用由个人90元(两个账户合计,下同)、机构900元调整为个人40元、机构400元,降幅达55%,其他开户收款额不变。 账户登记资料变更和注销账户业务暂时免息。
另外,中国结算于9月1日发布了《证券账户业务指南》。 本《业务指南》将于每年10月1日起实施。
关于开户数量,《业务指南》确定了同一投资者只能申请一个开户。 机构投资者可以开设多个证券子账户。 自然投资者除了可以参与港股通交易开立多个沪市a股账户外,只能开立一个同类和用途相同的证券账户。
另外,在全面放开“一人一户”的限制之前,开户代理机构应当在为投资者开户之前事先检查投资者已经开立证券账户的情况,对不符合上述开设多个账户要求的投资者,不允许开设多个账户。
在开户方法的选择上,开户代理机构可以根据中国结算相关规定,采用临柜、目击或中国结算同意的其他非现场方法为自然人、一般机构投资者办理证券开户业务。 开户代理机构还可以根据中国结算相关规定,通过网上方法为自然人投资者办理证券开户业务。
标题:“证券开户费下月起调降55% 一人一户尚未全面放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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