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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合肥3月27日电(记者张紫绶)记者经合肥海关介绍,经国务院批准同意设立合肥综合保税区。 这是安徽省第一个综合保税区。
据悉,合肥综合保税区规划面积2.6平方公里,实行封闭管理,按照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有关规定组织综合保税区隔离监管设施建设,具备条件后由海关总署和有关部门进行检查。
综合保税区是参照保税港区管理的海关特别监管区域,是目前我国境内除上海自贸区外开放水平最高、优惠政策最多、功能最完善的海关特别监管区域。 在综合保税区内,境外货物进入保税区,货物未进入中国境内市场销售的,不征收关税的货物出口到境内销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报关,并根据货物的实际状态征税。 国内货物入区与出口相同,符合规定的货物可以实行出口退税; 区内公司之间的货物交易不征收增值税和费用税。 简单来说,就是“国内的关外”。 地理区域设置在一国境内,但海关与国外、未入境的贸易区相同。
“近年来,安徽省海关特别监管区建设规模小、发展迅速、对外贸牵引力弱,是制约外向型经济快速发展的‘短板’。 合肥海关关长肖力表示,“综合保税区是承接产业转移的重要平台,也是招商引资的“金字招牌”,资源聚集度最高,也是对外向型经济贡献最大的战术高地。 合肥综合保税区获批,对进一步接受产业转移,促进地方开放型经济快速发展将产生积极效果。 ”
标题:“安徽合肥综合保税区获批 将承接产业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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